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合约保证金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7/12/11 10:39:59 阅读:82289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发〔2017〕432号《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自2017年12月11日结算时起,硅铁期货18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20%,锰硅期货18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0%。为此我公司决定从2017年12月11日结算时起,硅铁期货18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25%,锰硅期货18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5%。
近交割月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详见公司网站公告。
请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交易。
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