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8/2/7 12:09:38 阅读:79873
尊敬的客户:
我司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文通知(上期发〔2018〕35号):
2018年春节临近,根据我所休市安排的公告,2月15日至2月21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春节前后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若2018年2月13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5%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6%;
铜、铝、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6%;
锌、铅、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7%;
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
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8%;
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9%;
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为20%,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7%;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为40%,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2018年2月2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由于春节休市时间较长,近期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请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东吴期货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