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存量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和涉税信息调查的公告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8/5/7 15:44:02  阅读:82287

尊敬的机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国税总局、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公告〔2017〕第1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金融机构需对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进行身份识别、涉税信息进行调查并留存相关信息及资料,并于2018630日前完成所有存量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我司将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存量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和涉税信息调查工作。请您配合提供以下信息和资料:

一、  填写我司提供的《东吴期货境内机构投资者受益所有人及涉税信息登记表》,并提供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范围如下:

(一)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通过人事、财务等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合伙企业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三)信托的受益所有人是指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对依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四)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基金进行控制的自然人。

二、  提供股权或者控制权相关信息和资料,具体如下:

(一)机构客户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合伙协议、信托协议、备忘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二)机构客户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主要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投类型(包括相关的投票权类型)等。

三、  填写我司提供的《东吴期货境内机构投资者受益所有人及涉税信息登记表》中“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相关内容(如您属于《办法》规定的消极非金融机构,还需按要求填写《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四、  特别注意

未在2018630日前提供受益所有人材料清单的客户,您的账户有可能被我司按照人行反洗钱规定采取限制出金、限制办理新业务等措施。

未在2018630日前提供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的客户,我司将根据《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五款视您为非中国税收居民,并向中国税务总局报送相关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相关监管规定为准。

如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欢迎您随时向我司各营业部和总部咨询。总部咨询专线为:0512-62938113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