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期货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1/8/2 9:08:00 阅读:71625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1〕354号通知,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8月4日(周三)结算时起,红枣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尿素期货2109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玻璃期货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动力煤期货2110、2111、2112、2201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二、自2021年8月9日(周一)结算时起,尿素期货2109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玻璃期货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