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期间保证金比例调整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12/28 13:05:10  阅读:84094
  2017年元旦临近,根据交易所休市安排的公告,12月31日至1月2日休市。为有效防范市场风险,经研究决定:
公司对元旦休市期间各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郑商所:自2016年12月29日结算时起,甲醇期货合约交易所保证金标准由7%调整至9%,公司保证金由12%调整至14%,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至7%;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大商所:自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将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11%和13%,公司保证金由15%调整为17%;将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7%和9%,公司保证金由12%调整为14%;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上期所: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高于以上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
2017年1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比例;大商所2017年1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8%和10%;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7%。
2016年12月30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17年1月3日8:55-9:00为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2017年1月3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为了防范国际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带来的不利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持仓,把资金风险率控制在公司规定的水平线以下。
 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