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期货有限公司廉洁从业告知书(2024年10月版)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4/10/10 0:00:00  阅读:4679

东吴期货有限公司廉洁从业告知书

您好!感谢您选择了东吴期货有限公司。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要求,我司及工作人员为您提供期货业务服务时,请您知悉以下内容:

一、我司及工作人员在开展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以下列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一)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二)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三)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四)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消息、未公开消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五)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二、我司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直接或者间接以上述所列形式收受、索取他人的财物或者利益;

(二)直接或者间接利用他人提供或主动获取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谋取利益;

(三)以诱导客户从事不必要交易、使用客户受托资产进行不必要交易等方式谋取利益;

(四)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与我司或者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五)违规利用职权为近亲属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六)其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三、我司及工作人员在开展期货经纪业务及其他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通过以下方式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通过返还佣金或者其他利益、违规给予部分交易者特殊优待、向不满足适当性要求的交易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谋取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

(二)通过向特定交易者销售风险与收益明显不匹配的产品,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通过委托不具备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招揽交易者,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违规向其他机构或者个人泄露交易者资料、账户信息、交易情况等,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四、我司及工作人员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过程中,应当践行信义义务,忠实于客户利益,落实审慎义务和忠实义务,不得通过以下方式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直接或者间接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违规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有关证券期货交易活动;

(二)侵占或者挪用受托资产,或者以明显偏离市场公允估值的价格进行证券期货交易;

(三)不公平对待不同产品,在不同账户之间或者同一结构化产品优先级和劣后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四)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持股持券持仓优势,单独或者通过合谋,影响证券、期货及其他衍生品交易价格、交易量;

(五)通过让渡资产管理账户实际决策权限等方式为客户的违规行为提供便利;

(六)利用所管理的客户资产向第三方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向第三方支付不合理的费用;

(七)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利益为目的,在管理客户资产时进行明显不必要的证券期货交易;

(八)代表投资组合对外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过程中,不按照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投票;

(九)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五、我司及工作人员在开展在开展期货交易咨询业务中,不得通过以下方式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收受任何可能对其独立客观执业构成影响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二)违反独立客观执业原则发布研究报告或者观点;

(三)将期货研究报告内容或者观点违规提供给公司内部部门、人员或者其他特定对象;

(四)以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团队谋取有利评选结果、佣金分配收入或者绩效考核结果;

(五)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特此告知。